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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买来的低价菠萝 “心儿”已变质
来源: 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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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价销售腐烂、发霉的水果,却认为这可以满足一部分消费水准比较低的消费者的需求,尤其是平日节省惯了的老人。而这样的行为,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属于违法行为。

 

    日前,市民孙女士就买回了一个“表里不一”的低价菠萝。

 

    反映--


    低价菠萝外表新鲜 “心儿”已变质

 

    “这菠萝才两块钱一个,太便宜了,最主要的是菠萝外表看没有腐烂的地方。”孙女士日前下班路过自家小区附近的水果超市,看到超市门口货摊上的低价菠萝,便买了一个。

 

    晚饭后,孙女士想把菠萝切开,一边看电视一边吃。“这菠萝咋跟人似得,真不能只看外表啊……”孙女士告诉记者,她把菠萝的根部切开后发现菠萝的“心儿”出现了大面积腐烂,“看到这种情况,我就尝试将菠萝‘心儿’抠出,只吃外面,但当我把菠萝一分为二时,发现菠萝是从‘心儿’往外腐烂的,有的腐烂面积已经临近菠萝外面的边缘。”孙女士无奈,“害怕浪费也没用,只能都扔了。”

 

    孙女士后悔,不该相信“物美价廉”.但同时也感到气愤,水果超市老板为何不告知低价菠萝的实情,还肆无忌惮的销售腐烂水果呢?

 

    走访--


    超市低价水果 多为濒临变质的

 

    5月15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内几家大型超市及小型水果超市,发现大多超市都会将快要腐烂、发霉的水果摆放在一个区域,其售价相对新鲜水果便宜不少。但也有个别超市,将已经腐烂、发霉的水果摆在货摊上销售,尽管售价也不高。

 

    在一家超市水果销售区,记者看到一个不大的货摊上摆放着一小堆橙子、四五个丑橘、一把香蕉、两盒小芒果,这些水果的“身上”或多或少的都有黑色斑点,有的水果还出现了腐烂的迹象。

 

    记者注意到,该货摊上除两盒小芒果被贴上了打印的价格标签外,其余水果均没有价格标注。“丑橘、芒果都便宜卖,来点吗?”一位销售员见记者停留在这个货摊前说到。

 

    这样的水果,究竟有多便宜?记者看到,货摊上摆着的两盒芒果每盒内均有六七个小芒果,其每盒售价约为4.7元。而在相邻不远的货摊上与低价芒果品种相同的新鲜芒果每斤售价12元多。

 

    说“法”--


    商家行为属侵权与违法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该法同时规定,水果过期变质时,经营者应当立即作下架销毁处理。根据该法,商家销售过期变质水果属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明知水果有问题还进行销售,又不向消费者明示,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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