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养猪场环评大排查!问题项目将依法查处!
近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的通知》,部署八项重点工作措施,以进一步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
化繁为简,静书将内容进行整体供给大家参考。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进绿色发展。
二是全面掌握基础情况,着力加强规划引导。《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畜牧部门建立养殖场环保基础信息平台,组织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积极推动将养殖场用地、配套的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设施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规划,落实用地指标,按照农用地管理。
三是加快划定禁养区域,依法推进关闭搬迁。《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最迟于2017年2月底前完成。
禁养区划定后,各地环保、畜牧部门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逐一研究确定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区名单,依法制定关闭、搬迁方案,出台相应的补充措施,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关闭、搬迁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环评制度。《通知》指出,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按照养殖规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网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
未建设污染防治或综合利用设施、配套设施建设不合格,或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从事畜禽养殖。各地环保部门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对存在问题项目依法进行查处。
#猪友们,这里是重点!不仅是山东,很多省份都是这样,新建、扩建、改建的猪场必须要严格过环评!以后再想建猪场,门槛越来越高,越来越难。
而且2017年6月底,山东将对猪场环评进行排查,有问题的项目将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