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0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近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从认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意义、明确划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切实落实划定任务、加强特殊保护等方面提出要求。《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重点提出哪些要求?作出哪些部署?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
“《通知》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指导思想。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为主线,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以‘四个不能’为底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先难后易方法路径,坚持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加快建立粮食安全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促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资源基础。”该负责人介绍。
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原则,该负责人指出,必须坚持五方面基本原则。一要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目标任务,规范有序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二要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城市周边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充分衔接,划定成果要全部纳入规划调整方案,两项工作统一方案编制,同步完成。三要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划调整完善要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布局相协调,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把城市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四要坚持优进劣出、提升质量。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划入,将受重度污染的严格控制类耕地及其他质量低下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划出,提升耕地质量,保证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五要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加强和完善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保护政策,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要坚持“优进劣出”
“对于全域划定工作要做到三个‘必须明确’。一是必须明确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的调整完善,不是另起炉灶、再搞一套。要根据土地二次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充分运用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壤地球化学调查、土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成果,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清潜力,明确任务,科学划定。二是必须明确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要坚持‘优进劣出’,绝不允许借规划调整完善之机随意改变原有基本农田布局,更不允许擅自把不稳定耕地、劣地、坡地、生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搞‘狸猫换太子’、滥竽充数。三是必须明确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核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后,市县国土和农业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迅即组织实施,不要犹豫拖延。”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原则。
对于全域划定的方法路径,该负责人表示,各地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及时将规划调整方案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省级规划要把国家规划确定的保护任务分解下达到市;市级规划要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确定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县级规划要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落实到用途管制分区;乡级规划要将县级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图斑、地块,并根据当地实际划出基本农田整备区,推动零星耕地的整合归并、提质改造。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锄禾网官方微信(chuhe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