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22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11月5日,农业部、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于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召开之际,在昆明联合主办了第五届风险管理与农业发展论坛。6日,论坛承办方之一大连商品交易所主持召开了“保险+期货”座谈会。这是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第一次总结会。是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头一次碰头会。目标十分清晰,路径尚需探索。
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今年要深入推进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农业部、证监会、保监会指导期货交易所、保险机构、期货经营机构以及涉农企业,扩大了尝试多年的“保险+期货”试点。大连商品交易所本次以玉米和大豆为试点品种,支持了12个试点项目,试点的现货量是去年试点的5倍;郑州商品交易也首次启动“保险+期货”试点,确定了棉花和白糖共10个试点项目,涵盖了8个省区。农业部等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对试点项目给予了资金等大力支持。座谈会一致认为,“保险+期货”是价格保险的重要创新,是大宗粮食价格改革的漂亮起步。深化农产品价格改革,路径已经开启。
一、认识路径
辽宁义县桂勇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商桂勇——
我们是从2015年参与由人保和新湖期货在义县二次点价基础上开展的“保险+期货”玉米价格保险金融创新示范的首单合作社。我的体会就是,跨界融合,多方联动,统筹协作,效果显著。
1.两年来,“保险+期货”推广经历了农户由大部分不信任到一部分观望再到参保的农户充满期待的过程。起初农户对期货不接受。有30%认为是真的,但又不敢参保,怕赔钱。半信半疑参保的农户今年真金白银理赔了,明年的工作就好开展了。“保险+期货”应该是国家政策性的商业保险,农户才有信任感。
2.“保险+期货”是种植大户和合作社继续种植玉米的定心丸。今年秋季,义县出售的玉米价格在0.60-0.65元,国家补贴每亩在160—180元。在此基础上如果通过价格保险再补贴0.1元左右,每斤玉米相当于卖到0.80-0.85元。去掉成本400元,纯收入在400—450元之间,对于农民来说,没赔钱就有帐可算。
3.“保险+期货”促进了合作社农技推广和规模经营。价格保险了,农户就会积极参与合作社组织的“统一”作业,做到春天免耕,秋季秸秆打包出售,土豆和玉米轮作。整个经营水平提高了,效益也就有保障了。价格保险在防范农业风险中解决的是稳定发展问题,是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
4.“保险+期货”推动合作社成为培养农村带头人的大课堂。由于价格保险面对合作社和企业,推动专业合作社跨省跨镇发展,一些有头脑有实力的人也愿意加入合作社。他们逐渐成为带头人。我们的目标是两年内培养300个带头人,每户流转100亩土地;会员达到1000人,辐射面积6万亩。
“保险+期货”,就是农产品价格保险。保险公司开发出保险产品卖给农民,农民买了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再把这个产品的风险通过期货公司拿到期货市场上对冲,从而形成一个风险分散链条。
“保险+期货”是大连商品交易所在推动期货服务产业的过程中的一项创新。从2005年起,大商所就开展了“千村万户市场服务工程”,为的是把农产品期货价格信息送到农村,让农民卖粮不吃亏。从“订单农业”、“粮食银行”、场外期权到“保险+期货”,模式不断创新。2014年联合期货公司成立了风险管理子公司,分别在义县、嫩江、长岭开展了场外期权服务试点。2015年,试点农产品9个,服务范围从上游合作社扩展至中游贸易及下游消费,品种从玉米、大豆扩展到鸡蛋、豆粕。2016年,试点扩大到18个,其中农产品10个。
2015年,大商所联合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上海新湖期货有限公司合作研究了“保险+期货”模式,并在辽宁义县试点。保险公司根据农产品期货价格开展农产品的价格保险。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子公司里买一个期权,相当于把保险公司的风险再保险到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把风险放到期货市场里面。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保险公司成为风险转让主体。其模式创新点一是产品创新,二是主体创新,三是补贴方式创新。大商所的努力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我国农产品期货发展缓慢,对期货作用的认识也发展缓慢。在美国,期货市场是公益事业,期货价格是指导生产和消费的公共产品,期货交易是企业避险的必备手段。比如玉米期货,美国近十年单边持仓量占全美玉米现货产量的比例稳定在50%左右,而我国是6%;比如农产品期权,全球市场已上市60多种农产品期权,而我国尚未起步;再比如企业经营,国外企业不分期货现货,而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和小微企业,尚未涉足期货市场。
多年来,中国证监会一直致力于推进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支持几家交易所上市了21个农产品期货品种,联合农业部连续召开风险管理论坛以制造舆论氛围,推动“保险+期货”写进了中央一号文件。农业部也抓住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契机,把支持推动“保险+期货”试点写进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并在今年的试点过程中给予极大的组织和财力支持,使试点计划得以顺利铺开。
我国农业保险也是近年才得到快速发展的。据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何浩介绍,中央财政2007年对主要农作物启动了保险补贴机制,农业部、财政部、保监会创新了保险模式,使农业保险快速发展。到2015年,玉米、水稻、小麦三大口粮作物承保覆盖面分别达到73.56%、69.22%和57.93%。但农业保险赔款增长一直是高于保费收入增长。保费主要来自各级财政配套,农民自缴和纯粹商业投保占比较小。农业保险产品也主要是保自然风险。农业保险发展与农业现代化的风险管理需求不相适应,亟待找到创新点。
“保险+期货”试点对农业保险是一种动力。他认为,试点促进农保从原来的灾后补偿单一目标向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服务等多重目标转变。它是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行功能进行目标价格的确定,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进行价格风险的分散。发达国家农保一般都是收入保险,包含自然风险和价格风险。我们虽然自然风险还有很大投保空间,但价格保险的探索已经不能再等了,试点将鼓励整个行业积极创新。今年“保险+期货”试点推出后,各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涉及12个省份,包括玉米、鸡蛋、棉花、大豆、白糖5个农产品。
保险参与最早的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与大商所合作了首个农产品“保险+期货”产品,尽管玉米赔付率是209.6%,但继续坚持。今年,辽宁分公司的玉米项目获得了农业部2016年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项目支持。吉林、辽宁、大连和北京四个分公司的玉米、大豆项目获得了大商所的支持。公司副总裁王德地说,试点实现了保险产品从传统现货价格保险向期货价格保险的飞跃,将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精准地消化在“保险+期货”的金融活水之中。解决了保险缺乏风险对冲机制,路越走越窄的先天缺陷。打开了保险业一扇风险分散窗口,有效对接了农业现代化涌现的风险管理新需求。
太平洋保险协同安信农保在广西推进甘蔗“保险+期货”试点,糖料蔗单笔业务收入超过700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宋建国说,试点为建立我国农产品目标价格体制和机制提供了重要的范例。有助于通过农产品金融化跨界的创新和尝试,建立更加完善的价格风险管理模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助于广西自治区建立以市场为主,以金融为辅的糖料蔗收购的定价价格机制的形成,推进广西糖业的二次创业。试点形成的新的定价机制,为解决广西糖料蔗价格问题探索了一条新路。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试点玉米“保险+期货”,承保面积超过7万亩,是唯一不在玉米主产区的一个试点,试点农户都是单独理赔的。公司总经理高锷说,我们从设计开始就明确不是为了产生利润,而是要增加客户联动。我们的农户有自然灾害险、农房险、农机具险等,在试点过程中,让“保险+期货”成为我们整体服务平台的一个重要内容,可以增加我们的客户联动,提升客户的满意度。我们的两个试点县都是省重点贫困县,我们通过为合作社提供避险服务来实现间接扶贫。
二、操作路径
黑龙江农垦北安管理局赵光农场场长王宏忠——
赵光农场创建于1947年,是共和国第一个国营机械农场。目前,农场总人口3.2万人,耕地50.7万亩,下辖9个农业管理区。338台动力机械均为美国进口,各种配套农机具1088台(套),农机总动力4.49万千瓦,田间综合机械化程度接近100%。受国家对镰刀湾地区缩减玉米种植面积政策影响,同时考虑农作物轮作要求,我们今年扩种大豆达30万亩(同比增长200%)。结果春涝、夏旱、秋涝,全场大豆单产差异较大,最高单产为437斤,最低单产为240斤,平均亩产380斤,这与历年相比减少了40斤。
2016年,我们与阳光农险、南华期货合作,开展大豆“保险+期货”试点,最后完成了1万吨大豆价格保险。投保户数114户,保险期限为2016年6月15日到10月31日,保险约定赔付启动价格为3800元/吨,保险大豆市场价格采用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一号期货合约》,参照9、10两个月的收盘价平均值,低于此价格进行差额赔付。根据三方约定,10月31日期权到期,连豆1701在9-10月的收盘价格均价为3712.39元/吨,保险约定赔付执行价格为3800元/吨,因此,南华资本期权赔付赵光农场种植户1万吨大豆合计赔付87.61万元。我们“以亩为单位”换算了一下,大豆产量按照400斤/亩、价格补贴87.61元/吨计算,折合赔付金额为0.0435元/斤,亩参保费为40元/亩(0.02元/斤),种植户实际获赔0.0235元/斤,赔付金额为9.4元/亩,弥补了市场波动给种植户带来的价格风险。
试点给我们的启示是,保险和期货都相“加”了,产量和价格能不能一起保?赵光农场在生产上已经达到农业现代化标准,收入保险的推广已经有了条件。种植保险保费为45元/亩;价格保险折合保费为40元/亩,两项保费合计85元/亩。目前,种植保险有补贴,种植户实际保费为11.25元/亩,而价格保险如果无补贴,40元/亩的保费种植户很难接受。建议国家将两项保险合并,保费控制在20元/亩以内。每年定价能否按照上3年9-10月份的期货平均价格上浮10%-15%计算?确保约定赔付价格的合理性。
给农民托底就等于给中国农业托底,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大豆价格“保险+期货”试点由阳光农业互保与浙商期货公司、南华期货公司合作,在位于黑龙江嫩江县的黑龙江农垦赵光农场承保大豆1万吨。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农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李明波介绍,今年黑龙江农业结构调整大豆是重点增加面积的品种,大豆已经是一个市场化非常完全的品种。进口没有配额限制,只有3%的关税,大豆种植面临着国内国际两种市场风险。试点投保农户自交保费是40元/吨。合同约定以大商所期货交易日下午3点收盘价的评价值为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黄大豆1701合约的执行价赔付是87.6元/吨。我们在嫩江县承保的大都是1.45万吨,签单保费是148万元,保险金额是375亿吨,保费是117元/吨,项目补贴是175,而且嫩江县政府每吨还给了补贴。
浙商期货总经理胡军认为,整个项目设计基本到位。一是保险期的设计是6月份到11月底结束,半年时间刚好是一个种植季,对农民有利;二是保的价格五六月份基本上为3800左右的均价。今年农民是1.65元/斤的种植成本,期货价格3800元,基本上可以保障农民两毛钱的斤收益;三是运作成本,保费大概占整个大豆价格的4.5%左右,今年收益170元钱,历史波动率是3.7%,今年波动率是20.6%,按170元来算,卖的保险波动率实际上是20.7%,跟历史的情况和今年的情况差不多。今年4.5%的价格远远低于国际流行的模型设计的价格,说明设计合理,可持续。
胡军说,这个项目我们今后要持续做下去,必须商业化运作,而商业化运作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对冲的成本能不能控制。到现在为止,我们对冲成本远远优于国际通行的成本。按照今年交易情况看,我们2017年扩大试点10倍问题不大,做15万吨的试点。而我们2015年的效果比今年好,因为2015年的价格是单边下跌走势,从4250一直跌到3700,每吨给农民赔付500块钱。暴跌时,我们可以从市场上拿钱赔付给农民。所以不必担心出现暴跌我们赔付不了的问题。今年的问题是点价不够灵活,第二保险合约的设计需要加强。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启军说,我们为什么选择了阳光保险和赵光农场?因为他们同属于黑龙江农垦总局。阳光保险在黑龙江市场保有率在60%以上,赵光农场又是我国第一家机械化农场。所以做“保险+期货”非常方便,为下一步引入收入险奠定了基础。在大商所支持下,6月初我们和赵光农场114个农户共同谈价格。最后定为3800,然后签署合同、保单。6月15日—10月31日为保险日期,我们在6月底之前资金全部到位,在7月15日成功打进了1万吨大豆入市,价格在3800以上,7月7日,我们又入了11000吨,10月31日到期执行,按照3800约定的价格,双方约定的价格是3710,我们付给阳光保险87万多元,阳光保险把这个钱返给农户。
吉林是我国玉米主产省,今年玉米播种面积是5500万亩,占到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的72%。国家取消了玉米临储,实施市场化补贴,情况备受关注。吉林省农委市场处处长秦吉介绍,吉林目前玉米市场收购价是0.73元,国补资金到位94.3亿,每亩约170元,斤粮约0.15元,农民售粮收入约为0.88元,与去年1元的价格还差0.12元。问题很严峻。“保险+期货”试点是及时雨,政府重视,推动力度大。三家保险公司以及永安期货公司共四家市场主体全面参与,试点县是主产区的六个县市。各个机构、各种资源配合默契。
吉林今年设计了三个目标价格保险产品:1600、1500和1483。六个县市投保总量达到15000吨。时长分为1个月、3个月,标的主要是大商所的玉米1701主力合约。今年12月26日到30日兑付,上月底已兑付了一笔。三家保险公司动员农户投保时,由吉林省云天下农业服务公司来运作,他们作为保险的协办机构来参与动员工作。目前看,整个技术路线设计准确有效。今年完成投保1.5万吨,覆盖面积2.2万亩,为经营主体提供了2250万元的价格保险。
试点推动创新。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同安信农保在广西推动甘蔗的价格指数保险,取得了一定的市场经验。今年1月份启动甘蔗“保险+期货”后,公司协同人保和北部湾公司,在两个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签署了共保体。截至目标日期,共承保糖料蔗40万亩,超额完成了计划面积。其中实现共保体的保费收入突破了7000万元,参保农户1.1万。公司购买了白糖期货的场外期权,有效分散了承保风险。项目在9月30日已经截至,一期试点已经完成,近期正在进行结算赔付。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建国说,这个项目的主要特点是按照上下联动、双重保障、兼顾农户和糖厂利益来设计的。在糖料上涨时,为蔗农提供风险保障;在糖料价格下跌时,为糖厂提供跌价补偿。同时为保证蔗农的收益和糖厂收购成本提供保障,实现了糖厂和蔗农的双重保障。
试点引导发展。新湖期货有限公司2013年就开始做“保险+期货”,2014年与人保、安信做了玉米、鸡蛋“保险+期货”的第一单,“二次点价”获得了金融创新二等奖。今年与人保合作做了8万吨的玉米,还有8万吨白糖。玉米做的保的目标价格是最高的。两个项目都得到了农业部、大商所、郑商所的支持。农险发展有没有空间,不在市场,在政策。公司副董事长李北新认为,去年全国农险保费不到400亿,而农业财政补贴1500亿。“保险+期货”是一次投入的革命,涉及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产品创新。保监会规定,保险资金能不能进入期货市场交易。今年保险公司、保监会都做了非常好的推进。
三、制度路径
嫩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洪法——
嫩江县位于黑龙江省北部,是全国耕地面积最大的县,辖区内有耕地1200万亩。农作物以大豆、小麦、玉米为主。压缩了玉米面积,粮食产量也在20亿斤以上。农作物以大豆为主,面积超过800万亩,预计产量100万吨以上。原来种植者面对的是仓库和国储,现在要到市场上去,怎么卖?这也是我们基层政府最棘手的问题。
2013年,浙商期货公司开展了大豆价格保险试点。2014年和2015年都是10万亩左右。机制是合作社或者农民随时“点价”,定一个最低保障价,深受欢迎。2016年我们被纳入试点,引入了阳光农业保险。参保的合作社21个,保费每吨271元,签约1.45万吨,投保总额约250万元。按照我们约定的11月份的期货市场的平均价格,合作社可以获得大约500万元的赔付,成效很好。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当前农业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风险。一是管理风险,二是灾害风险。今年嫩江遭受了54年以来的大旱灾,收益受到影响。农业政策在基层执行时矛盾非常大,执行起来还要担很多责任,还要解决国家政策和市场调整给农业带来的影响。现在合作社不知道种什么,怎么卖。“保险+期货”这个路径开启了,要把这个路径尽快形成一种普惠制,尽快形成一种机制加以推广。
定价机制,“保险+期货”要形成科学的定价机制。2013年我们和浙商期货采取的就是保险底价,合作社灵活点价,取得收益。今年由于保险公司对于点价是不允许的,影响了灵活性。在粮价市场化的过程中,国家财政补贴在基层造成浪费的问题亟待改革,应拿出一部分补贴资金,支持“保险+期货”。
“保险+期货”试点深入的过程,也是深化改革的过程,政策关系调整的过程。大家希望通过“保险+期货”试点的震荡,整理出一个更加符合五大发展理念,符合农业现代化需求,符合农民根本利益,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新型农业支持体系。
1.改革补贴政策
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过程也应该是政策调整的过程,对于已经触及天花板的直接补贴方式,改革启动越早越好。推动“保险+期货”试点,应该作为政府政策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探索财政补贴新路。吉林省农委市场处处长秦吉建议调整玉米主产区的生产补贴的方式。他说,吉林今年补了94.3亿,核定面积5535万亩,如果拿出10%进行价格保险补贴,意义非常大。吉林是4.5亿元的投保费,能够换来45亿元的风险保费,效益巨大。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主任冉华提出,国家能否从收储资金拿出一部分钱帮助农民买保险?相关部委在统筹规划农业补贴的时候能否拿出部分资金改为购买保险?
2.确定保费比例
建议尽快出台保费补贴政策,将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纳入到农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方案,并从国家层面对粮食作物期货价格保险实行政策性补贴,可以先选取玉米、大豆、棉花、橡胶和糖料为试点的产品,在部分主要产区率先试点,使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逐步成为最低收购价、粮食临时收储等价格支持政策的有效替代。
农户承担的保费比例不能过高,10%到20%为农户可以接受,目前试点定在30%,需要研究调整。吉林测算,农户所承担的斤粮风险成本在0.015元左右,这个点的时候农民容易接受。现在30%的比例,三个档最高档是承担了0.027元,最低是0.02元,农民还不太认可。如果降到0.015左右,甚至0.01元的时候,农民投保的积极性非常高。
3.启动收入保险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何浩建议,要把自然风险的保险产品和末端价格的产品结合起来,农业保险最后要走向收入保险。现在“保险+期货”仅仅是做价格,希望保险公司在做好“保险+期货”的价格保险的基础上,尽快向收入保险看齐,尽快越过价格保险阶段向收入保险跨越,使农业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的作用无可替代。
大商所总经理王凤海建议,在稳步扩大价格险基础上加快探索收入险的试点。建议由政府对保费按比例进行补贴,借鉴美国经验,因为作物的收成增大了,价格就下来了,这个时候单靠价格险没有意义,量大的时候保收入更有针对性。
4.推出场外期权
尽快推出场内期权,建立场外市场。因为场内市场的规模在一定时期内很难有一个大的发展,场内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发展规模是相匹配的,超规模是承载不了的。所以场外市场建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一部分通过场内期权,另外一部分要通过场外期权市场进行对冲。
期货市场目前容量比较小,主体比较小,场内交易品种不足,部分农产品价格风险无法通过场内期权交易实现风险对冲。通过农产品场内期权,引入更有实力、合格的交易主体,提高保险公司的保险能力。
5.促进金融改革
从“保险+期货”扩展到“融资+保险+期货”、“担保+保险+期货”等等,这都是“保险+期货”试点所期待的蝴蝶效应。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洪武建议,从农业信贷担保的角度,今后可以探索“担保+保险+期货”组合式的风险模式,这也是现代农业金融风险管理模式的创新。
期货公司建议为参与试点的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业务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浙商期货明年计划在嫩江扩大试点,希望保监会跟阳光保险也搞个试点,在做“保险+期货”产品设计的时候,单独做一个就农业保险的合同,让2017年的合同更有利于农户。
6.加强组织规划
要有一个组织协调机构。要有一个部门牵头,除了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部委也应该参与,整个项目过程要有顶层设计。
要有一个长远规划。制定全国范围内的发展规划,确立长短期目标。长期看,国家价补分离的政策如何变,补贴的盘子有多大,应该有规划。
要有一个操作规程。保险公司在购买期权的具体操作层面上应该说还是有很多障碍和内部流程的问题,建议相关部委能够明确“保险+期货”的操作规则。
要有一个长效机制。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包括国家补贴政策、扶贫政策、保险政策进行统筹,把这些政策利用好,形成一个科学运行机制。
这就是试点中的“保险+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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