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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征集2016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告

时间:2016-03-21  来源: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苏卫办食品〔2016〕4号

 

    为切实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根据《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的规定,我委决定自即日起公开征集2016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但需要在我省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地方特色食品及原料的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配套检验方法与规程等。

 

    二、相关要求

 

    (一)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等。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二)建议立项的标准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

 

    (三)申请立项建议不应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等相关部委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重复。

 

    三、材料报送

 

    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一)电子文件报送。按照《江苏省2016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填写,与支持性材料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jswj_jdyc@163.com。

 

    (二)纸质文件报送。将所填写的《江苏省2016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及相关支持性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邮寄至省卫生监督所监督一处。

 

    (三)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四)报送的立项建议,经过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通过后列入2016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赵素萍

 

    联系电话:025-83620768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附件:江苏省2016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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