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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公斤转基因玉米种子,辽宁开出12万元罚单!
来源: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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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农种罚【2018】01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北京中农华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加工转基因玉米种子案进行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加工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依据:

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罚。

处罚种类:

责令停止生产、加工转基因玉米种子;

没收违法转基因玉米种子8.75万公斤;罚款人民币120000元。

附: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版)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辽宁农业农村厅、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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