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食品安全十二大热点
来源: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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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如病毒引发儿童腹泻”频发
2015年1月,据媒体报道,深圳市龙岗区一所学校从1月5日开始,有140名学生陆续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当地多个部门介入此事的调查处理,经检测确定引发此症状的原因为诺如病毒。诺如病毒近年来已成为中小学及幼儿园中多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容易在局布区域内造成消费者的担心。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1月1日至12月25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13716条,博客129篇,论坛1052条,微博24014条,微信6936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对其讨论较多,而博客和论坛的相关讨论较少。

刘秀梅建议:采取多项措施预防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
“食物和水是诺如病毒传播的重要载体”。刘秀梅研究员介绍说, 诺如病毒(Noroviruses,NoV)是重要的食源性病毒,60℃下加热30 min仍具有活性,低温下存活数年。可引起人类急性胃肠炎,全年有发病,冬季高发;尤以老人、儿童和体弱患者为重。
据FAO/WHO报告,在由食品污染导致的食源性病毒病中,12-47%的病例与诺如病毒有关,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及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曾引起大规模疾病暴发。
“诺如病毒致病力强。” 刘秀梅研究员指出,“食用了被较低浓度诺如病毒污染的食物(如贝类、草莓、生菜等)或饮用水,即可引起以腹泻为主要症状的感染性疾病。2010-2015年我国广东、浙江等地发生多起诺如病毒污染饮用水引起的胃肠炎暴发事件,尤以学校、幼儿园的儿童发病多。”
对于如何预防诺如病毒感染,刘秀梅研究员提出了三条建议。
一是加强公众科普教育,预防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的发生。除控制食品污染外,应提倡健康的饮食、饮水和个人卫生习惯。生食水果和蔬菜应认真清洗;饭前便后勤洗手;老人、儿童和体弱多病者最好不要生食水产品、不生食蔬菜。
二是提高病毒的检测和监测能力。目前,我国食品中食源性病毒的检测和监测能力亟待加强。建议相关机构重视食源性诺如病毒感染的监测和信息报告,结合国内外流行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加强对食源性病毒的风险管理。建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高风险食品、饮用水和餐饮环节,特别是学校、幼儿园食堂的卫生管理和监测(包括严格管理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最大限度降低诺如病毒的传播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
二、“辣条”成为公众关注热点
2015年1月15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抽检信息显示,三款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因被检出不合格项目被全市下架。由此也引发了对辣条的生产监管与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一款广受消费者喜爱的方便调味面制品到底有没有问题,辣条的原料是什么?如何加工的?又该给消费者怎样的消费提示?一时间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1月1日至12月25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19579条,博客223篇,论坛2889条,微博33035条,微信16484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对其讨论较多,而博客和论坛的相关讨论较少。
“辣条”出路在于提升营养与健康水平
谭斌介绍说,辣条属于调味面制品,是一种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即食方便食品。辣条又被称为风味面制品、大面筋等,是一种湿态的挤压方便食品(即调味面制品)。辣条是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经配料、挤压蒸煮(熟化)、成型、调味、包装而制成的即食食品。
据悉,挤压蒸煮加工技术是一种国内外常见的食品加工技术,广泛应用于早餐谷物食品、休闲方便食品等的生产,因此,就其使用的主要原料及加工方式而言是安全的。
“经初步统计,辣条食品产业年销售额近500亿,已成为方便休闲食品中重要品类。”谭斌表示,辣条是由湖南、河南等地方的传统食品发展而成,近年行业发展迅速。
“辣条产业安全的关键是标准滞后。” 谭斌一语指出辣条行业存在的问题,“辣条由于产品品类发展时间短、标准建设滞后,只有湖南、河南省等地区的地方标准,尚无统一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谭斌透露,目前,食药总局已将其定义为调味面制品,纳入方便食品管理,要求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制(修)订地方标准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也已启动行业标准的制定。
“辣条产业的出路在于提升营养与健康水平。”对于辣条产业未来的发展,谭斌建议说,辣条尽管好吃,但是目前油脂与食盐含量相对较高。一方面行业要通过标准化生产与科技创新,抓紧推动行业营养健康升级。
谭斌还提醒消费者,应该理性消费,应在正规的市场选购正规企业生产的辣条产品,食用量应适当,不宜过量食用。
三、“金箔入酒”事件舆论应对及时
2015年年初,国家卫计委官网刊登《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的函》,引发社会争议,舆论持续发酵。2月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此召开媒体沟通会,对金箔入酒的安全性和必要性作出解释,回应了质疑。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也介绍金箔入酒对人的健康没有影响,既不会危害健康,也没有助益。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1月28日至2月20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5099条,博客148篇,论坛600条,微博6391条,微信1092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对其讨论较多,而博客和论坛的相关讨论较少。

陈君石:新媒体已成为风险交流领域的新挑战
陈君石回顾“金箔入酒”事介绍说,2015年2月4日晚,CCTV 13新闻直播间基于对专家的采访,作了全面报道,澄清许多误解,对于为什么要金箔入酒及其安全性的质疑马上平息。 但在新媒体领域,则把金箔入酒上升到“与中央八条唱反调”以及“卫生计生委居何用心”等谩骂微信满天飞。
陈君石认为,这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新媒体的风险的社会放大效应,其后果造成:远远大于健康的直接伤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担心引发产品销售下降、影响经济,政治社会压力加大,政府管理成本提高,公众的信任和信心下降。这足已引发各界关注,“如何应对和管理新媒体已成为风险交流领域的一个新挑战。”
四、“方便面32小时不消化”引发关注
2013年11月,台湾东森电视台报道称,美国科学家对“加工食品(Processed Food)”与“无添加物食品(Whole Food)”被吃进肚子里的情况进行了对比研究,试验中发现手工拉面在32小时后已经完全被消化,加工拉面则仍保有残余、尚未完全消化。这一初衷为观察加工食品消化过程的试验被媒体解读为“方便面不好消化或者有害健康”。2015年初,该报道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中被广泛转载,引起舆论再一次高度关注,并被北京市科协等权威学术机构定性为“2014十大科学类谣言”之一。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1月1日至12月25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13279条,博客780篇,论坛5147条,微博35481条,微信24268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相关消息在微信等平台上大量转发,也存在一定数量新闻报道。

马冠生:没有不好的食物,只有不好的食物搭配
对于方便面营养担忧,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系马冠生教授指出,没有不好的食物,只有不好的食物搭配。吃面时,应注意营养搭配。
马冠生介绍说,制作面条的基本原料是小麦粉,面条属于谷类食物。“谷类食物是中国传统膳食的主体,是人体能量的主要来源,也是最经济的能源食物。”
马冠生介绍说,“我国居民倾向于食用更多的动物性食物和油脂,而谷类等植物性食物的消费量减少,这类膳食提供的能量和脂肪过高,而膳食纤维过低,对一些慢性病的防治不利。”
马冠生表示,“坚持谷类为主,就是为了保持我国膳食的良好传统,避免高能量、高脂肪和低碳水化合物膳食的弊端。 作为一种源于东汉时期,养育了中华民族三千余年的传统食品,面条在我国居民膳食结构中的地位以及对健康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马冠生认为,方便面的主要营养成分基本上和面条一样,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及矿物质等,脂肪含量较低。方便面区别是更加方便及富有不同风味,只是加工方式的不同。“吃方便面时,应注意营养搭配。没有不好的食物,只有不好的食物搭配。”
五、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受到诸多期待
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修订通过并公布,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食品安全法”,给予公众诸多期待,新法的正式实施,将为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筑起更加牢固的一道防线。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3月31日至12月25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200101条,博客830篇,论坛11174条,微博43410条,微信33493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占大多数,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对其讨论也相对较多,而博客和论坛的相关讨论较少。
孙宝国:新法反映了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
孙宝国认为,“食品安全”是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涉及到“民生福祉、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国家形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科学监管”。
他介绍说,全文由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新增了50条,修改了80条,达3万字。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在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史上具有新的里程碑意义,有助于恢复中国消费者对食品行业和食品安全的消费信心。
孙宝国指出,新《食品安全法》在“风险治理、全程治理、社会治理、责任治理”四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体现四大亮点。
八个方面的制度设计确保最严监管——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建立最严格的标准、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加强对农药的管理、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六个方面的罚则设置确保“重典治乱”——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增设了行政拘留、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对重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非法提供场所增设罚则、强化民事责任追究。
四个方面的规定确保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业协会要当好引导者、消费者协会要当好监督者、举报者有奖还受保护、新闻媒体要当好公益宣传员。
三项义务强化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一般性义务、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管理义务、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
“新《食品安全法》反映了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孙宝国指出,“如高毒农药问题,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六、“僵尸肉”事件引关注
2015年6月,海关总署在国内14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行动的成果让人震惊,“70后”猪蹄、“80后”鸡翅……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通过走私途径,悄无声息地出现在百姓餐桌上。“僵尸肉”真的存在吗?由此引发了人们对于食品“保质期”的高度关注,究竟什么是食品的保质期?不同国家对食品保质期有何不同的要求?过了保质期的食品该如何处理?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6月20日至7月31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16251条,博客343篇,论坛3495条,微博122111条,微信31148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除新闻媒体报道外,“僵尸肉”也在微信和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引爆舆情,而论坛和博客的讨论相对较少。
专家指出:应重拳打击各类肉类违法
周光宏、张万刚、钟凯三位专家表示,“僵尸肉”应定义为“走私的严重过期冻肉”。其本质是利益驱动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而且过期冷冻和反复冻融会降低其营养价值和加工特性。从纯科学角度讲,肉类违法未必带来实际健康问题,但由于脱离了正常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因此不可接受。但也应该注意到,过期肉、变质肉、走私肉、病死肉等仍是国内常见的肉类违法。
对于打击“僵尸肉”的出现,三位专家建议,在提高企业和国民的法制观念,建设信息化、可追溯的国内肉类市场流通与质量监管体系的同时,要从经济杠杆的角度加以解决,加强国内肉类生产加工与规范国际肉类进口贸易保障供给。
七、“毒豆芽”系列案件首现无罪判决
2015年6月16日,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发回重审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做出被告人郭某、鲁某两位芽农无罪的判决。此为一系列“毒豆芽”案件被做出无罪判决的首例。该无罪判决不仅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界限进行了明确划分,也对此类案件的审判决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8月17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185条,博客1篇,论坛9条,微博89条,微信26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总体报道和讨论较少,以新闻报道为主。在微信、微博、论坛等自媒体平台未引起舆论关注。
胡小松:禁止使用与有毒有害之间不能简单划等号
胡小松表示,原卫生部将6-苄基腺嘌呤从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删除是出于工艺必要性的考虑,并非安全问题。
食药总局、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2015第11号”公告中“禁止豆芽生产者使用以上物质,并禁止豆芽经营者经营含以上物质的豆芽”。胡小松表示,“这明确了对该问题的‘监管红线’。凡在豆芽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让不让用是管理问题,是否有毒是科学问题”,胡小松表示,在“有关部门公告禁止使用的物质” 和“有毒有害物质” 之间“不能”简单地画等号。
八、饮用“生鲜奶”安全吗?
在追求“营养、健康”的潮流中,部分消费者认为“生鲜奶”具有“新鲜、原生态”的特征,符合“天然”的健康标识,备受青睐。但是,“生鲜奶”未经过杀菌等工艺,殊不知,如果直接饮用,易发生布鲁氏菌病感染等安全风险。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12月25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2175条,博客2篇,论坛274条,微博2323条,微信1108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新闻数量最多,其次是微博和论坛,博客热度很低。
任发政:“生鲜奶”存在安全隐患 不宜直接饮用
任发政介绍称,“生鲜奶”中微生物有来源于环境的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假单胞菌、真菌等,以及主要来源于动物体的布鲁氏菌杆菌、结核杆菌等人畜共患致病菌。消费者自行杀菌存在不充分、不科学问题,容易造成食物中毒以及人兽共患病的传播。
此外,国制定颁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标准等。乳品企业在收购“生鲜奶”时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合格性检验。消费者直接购买“生鲜奶”缺少必要的检验环节,很可能会饮用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生鲜奶”。
任发政建议,相关监管部门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监管,防止不合格“生鲜奶”的销售。与此同时,加强科普宣传,让消费者正确认识到“生鲜奶”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消费者不直接饮用未经杀菌的“生鲜奶”。
九、“红肉、加工肉制品归为致癌物”风波
2015年10月26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报告,将培根、火腿、香肠等加工肉制品列为1类致癌物,将牛肉、羊肉、猪肉等红肉列为2A类致癌物。该报告发布后,经国内外媒体的转载和评论,给消费者带来极大恐慌,对肉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产生巨大影响。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1月30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60139条,博客294篇,论坛7169条,微博75482条,微信6519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红肉致癌”引发热议,新闻和微博对其讨论较多,博客和论坛的相关内容较少 。
王守伟:世界上不存在零风险的物质,关键的前提是“剂量”。
王守伟认为,致癌物质的分类不代表致癌风险或致癌能力的大小,加工肉制品被列为与砒霜相同的1类致癌物,只能说明,目前针对两者获得的可能致癌的相关证据差不多,并不意味着这两种物质的致癌风险或能力相同。
他表示,世界上不存在零风险的物质,任何物质潜在的风险大小取决于“量效关系”,如果抛开“剂量”这个关键的前提,单独谈论某一物质的致癌风险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可以将IARC本次发布的报告理解为一份关于食品安全的风险警告或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对红肉和加工肉制品的合理摄入量。
同时王守伟建议,在发布关乎民生健康的风险信息时,需要严谨和慎重。媒体要正确描述风险,避免引起公众不必要的恐慌。
十、媒体报道:“植物油做饭可致癌”
2015年,11月7日,英国《每日电邮》(The Telegraph)发布以“科学家称使用植物油做饭可释放出引发癌症的化学毒素”为题目的报道。11月8日,英国《每日邮报》(Daily Mail)发布以“猪油煎炸食物比较健康,因为植物油加热可释放出化学毒素”为题目的报道。随后,国内媒体以“植物油做饭可致癌”为标题核心进行了大量转载,引发消费者对植物油食用健康的高度关注。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25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3865条,博客80篇,论坛565条,微博5774条,微信2002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新闻和微博、微信对其讨论较多,博客和论坛的相关内容较少 。
王兴国:食用油不提倡高温长时间反复使用
王兴国认为,国际通用的煎炸油废弃标准是极性化合物含量和酸值,任何一种食用油都不提倡高温长时间反复使用。
“家庭煎炸植物油使用10次没有问题。”王兴国介绍说,“有实验证明,薯条、鸡块在180度油温中煎炸10次,其油脂极性化合物标准仍符合标准。”
王兴国表示,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数据表明我国居民每人每天脂肪摄入量为80克,占总能量近34%,高于《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的上限。
王兴国建议,居民要选择拥有相对合理的脂肪酸、丰富有益伴随物、没有或极少有害物质的好油。在烹调中做到,不宜高温烹调、不宜光照受热、不宜经常开盖。提倡居民能“少吃油、吃好油、用好油”。
十一、洋奶粉“同品不同质”报道引消费者担忧
中国版洋奶粉,是指由国外的奶粉厂家生产销售的专供中国市场的奶粉。有德国的检测机构公布的一则关于在中国销售的国际奶粉品牌,与德国本国同款产品相比,在有害物质含量的标准及质量上都普遍低一个档次。这一检测结果的出现,让备受欢迎的国际品牌奶粉在不少父母心中亮起红灯,并对中国市场上出现的国外奶粉的质量安全状况担忧。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5月10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341条,博客7篇,论坛220条,微博1760条,微信1224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关于“中国版洋奶粉”的消息在微信等平台上大量转发,新闻报道数量较少 。
陈颖:检测结果缺乏有效性和权威性
陈颖表示,本事件中的德国检测机构从市场上购买样品,采样流程是否规范,样品真实性是否经过生产企业确认均不明确。其检测实验室不仅没有获得我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而且其检测方法也未经包括我国检测机构在内的众多实验室验证。本次检测多选择尚无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项目,对于已有国标或国际标准的项目又另辟蹊径,加以牵强附会的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来自法国幼儿的数据表明,从乳品摄入的季铵盐仅占总摄入量的4%。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也认为食品中出现的季铵盐类化合物成分不太可能导致慢性或急性健康风险。氯丙醇酯对人的健康影响尚不明确,只是近几年随着检测技术的发展才逐渐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她建议,消费者应该从国家正规部门获得权威的消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正确对待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全面科学地认识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状况。
十二、转基因三文鱼被批准上市
2015年11月19日,《自然》在线版刊登文章称,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做出决定,批准了一种生长速度更快的转基因三文鱼用于人类消费,这是全球第一种获准上市供人类食用的转基因动物。这再一次引发了各界人士对转基因食品的激烈争论。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2月25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9796条,博客396篇,论坛613条,微博11143条,微信4061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新闻和微博、微信对其讨论较多,博客和论坛的相关内容较少。

罗云波认为:我国对转基因研究需打破传统观念
据了解,转基因三文鱼由美国AquaBounty公司研究开发,商品名称为Aquadventage三文鱼,也叫做“水优三文鱼”。该三文鱼是由常见三文鱼品种“大西洋鲑”通过转入来自体型较大的“大鳞大麻哈鱼”且含有“美洲绵鳚”抗冻蛋白启动子的生长素基因而得到的。这种转基因三文鱼的生长速度是普通三文鱼的2-3倍,同时能提高料肉比,从而提高产量、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罗云波指出,通过漫长严格的科学的评估,美国FDA最终认定这种三文鱼与非转基因三文鱼在食用安全性和营养方面无区别,它的养殖也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该三文鱼将仍然遵循美国现有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办法,销售时也不需进行特殊标识。
他认为,转基因三文鱼被批准上市,对提倡并正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我们,在需要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的同时,还需要有打破传统观念的勇气。我国转基因鱼的研究与开发一度曾居世界领先水平,今天的局面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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