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出台十项农业招商政策

发表于:2018-01-09

自1月1日起,湖北省荆门市正式实施惠农强农“大礼包”——《荆门市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十项政策》,多措并举吸引资本下乡,补齐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招商引资短板,进一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加快荆门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这些政策措施涉及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设施农业发展、田园综合体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农村电商发展、农业品牌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农业等10个方面。新的一年,该市将从资金奖补、申报审批、成果转化等方面对落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

政策具有很高的“含金量”。比如,对新引进的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对投资2亿元(含)以上,且80%投资用于农业生产、产业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田园综合体,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等。

“新的一年荆门将把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市民下乡‘三乡工程’这个牛鼻子抓好,坚定不移地把培育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荆门市委书记张爱国表示,荆门将始终坚持招商引资不动摇,充分发挥农口系统的优势,把招商的重点放在农产品加工上,着力打造具有荆门特色的地域品牌。同时要坚持绿色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的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们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转化为加强农业招商引资‘黄金十条’,这十条政策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突出招大引强。”荆门市代市长孙兵介绍说,“近年来,荆门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创新发展,但农业招商引资仍滞后于二三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该政策实施后,将会形成政策洼地,进一步深入推进荆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荆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荆门农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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