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农业局批准首个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
近日,招远市农业局批准招远市第一家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温泉街道北岔河村成立,全村1100名村民成为该村集体资产的股东。北岔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标志着招远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意味着招远市首个党支部、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驾马车”的村级治理体系正式建立,实现了村集体“资产”变“资本”,“村民”变“股东”的历史性变革,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产权制度”改革是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是一项崭新的课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必须“摸着石头过河”。工作中,招远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多次实地调研;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村两委干部、试点工作人员赴青岛市黄岛区参观学习,定期现场调度;市经管总站会同上级部门专家,严格政策标准,对改革试点的目的、方法、步骤以及改革路径全程指导。邀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全程参与,同步跟进。改革试点的每一项决策,都按照“党员联户征求群众意见--村两委会研究--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补充--户代表会议研究通过"这一程序,充分尊重民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试点期间,村党员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抓实干,率先垂范,从未休过星期天、节假日。工作中,将产权制度改革和棚户区改造相结合,积极参与棚改的村民有奖励股,每个房子配一股,房子所有人每人再配3股,占20%。“以棚改保股改”,“以股改促棚改”,是我市农村产权制度试点工作的重大创新。
把好清产核资关,解决好“集体家底模糊不清”的问题
指导北岔河村发动村干部群众力量,彻底摸清村级集体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及运营情况。北岔河村清查小组会同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根据账簿、凭证,列出账面资产数量、价值,对各项资产逐项清点并签字确认,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把好成员确认关,解决好“人口界定众口难调”的难题
在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基础上,出台了村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标准条件:以派出所村户籍档案为主要依据,配合入户调查,摸清本村所有在册户籍人员的情况,特殊情况的按照村规民约处理,村规民约不能处理的通过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明确规定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不参与股权分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一般村民的50%;已出嫁户口尚未迁出的妇女享受一般村民的60%;外来户享受一般村民的80%的股权。人口股根据人口变动情况三年一调整,年龄股、奖励股一旦确定不再变动。使股改最易闹矛盾的环节能够风平浪静,实现群众零上访。
把好股权设置关,解决好股权设置诉求高企的问题
在股份设置上,村委会明确提出并达成一致,不设“集体股”,不设“干部股”、不设“贡献股”,不与村民争利,此举受到了广大村民的热烈拥护,极大地促进了改革试点的顺利推进。
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设立,在招远市农村基层组织首次出现了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委会和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并存现象。村集体的经营性收入也不是村两委说了算,严格实行年初预算,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还有35名社员代表。村集体资金的使用以及资产资源处置权交给了村民,村级事务从“一言堂”变为“全民参与”,从“暗箱操作”变为“阳光运行”消除了村民对村干部的猜疑和误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下步,招远市农业部门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探索改革经验,全面盘活农村集体资源,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为推进全市农村经济繁荣和全域城市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