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并提高到战略高度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并提高到战略高度,这是党中央着眼于推进“四化同步”、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亿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实现中华文明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
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很多硬仗要打。紧盯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标准,开展脱贫攻坚基础设施改善大会战,全力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兼顾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重点解决村级活动阵地、乡村道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卫生院升级达标。用好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政策,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引领区建设,统筹解决农村群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文化服务、教育医疗等问题,带动区域协调发展。
全覆盖推进稳定脱贫。用好用活产业扶持基金、小额信贷风险基金和“五小庭院经济”奖补政策,引导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脱贫产业,支持工商资本、龙头企业进入贫困村,带动发展特色产业,确保产品有稳定销路、收入有稳定增长。坚持扶贫先扶智、扶贫重扶志,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惠民政策,大力开展各类技术培训和就业服务,帮助贫困户树立自强精神、提高致富能力。
全方位强化机制保障。持续深化“5+2”帮扶机制,建立社会扶贫对接激励机制,健全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全面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和全方位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退出贫困村和脱贫示范户激励机制。(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