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20个月查处扶贫贪腐人数上升15.8%

发表于:2017-09-14

  新华社广州9月14日电(记者詹奕嘉)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9人,同比上升15.8%,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精准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据广东省检察院反渎局局长羊光波介绍,当前扶贫职务犯罪具有三方面典型特征,一是贪腐主体以乡镇、站所和村两委人员为主,村干部占立案查处总人数的80%以上;二是在农村住房改造补助、城乡医保金、对口扶贫款、农村劳动力培训等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数量较多;三是公职人员同管理惠农资金的基层人员内外勾结、合伙作案。
  为形成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合力,广东省检察院和省扶贫办建立完善数据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和预防等工作机制。同时,广东多地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推动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保障相关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
  羊光波表示,广东检察机关将继续严查在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抢占掠夺等职务犯罪,推动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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