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延长至3月底

发表于:2020-02-27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日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出通知,决定将东北地区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沟通,创新方式方法,统筹抓好科学防控和秋粮收购工作。要严格落实国发明电〔2020〕3号文件要求,协调有关部门把粮食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除必要的对司机快速体温检测外,对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等优先便捷通行措施,保障道路运输通畅。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尽量采取整村推进、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方式,引导农民有序错峰售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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