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生态胚芽米科技与产业创新平台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际生态胚芽米科技与产业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组织建设,密切与会员的联系,更好地开展服务,维护会员权益,充分发挥本会的作用,维护本会声誉,确保本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社团管理规定和平台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员管理办法》的原则是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平台事务,保证会员享有规定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使平台工作更好地体现会员和行业的意志,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会员须遵守平台章程,认真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加平台组织的活动。
第四条本平台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章:入会流程
第五条平台运营采取会员制。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平台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平台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平台的意愿;
(三)履行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国际生态胚芽米科技与产业创新平台入盟申请书》,并上报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交纳当年会费,由平台秘书处发会员证,建立会员档案,并在平台网站和锄禾网上予以宣传。企业须在接到入会通知一月内提交宣传资料,方便平台网站和锄禾网宣传。
第八条入会后,会员单位需指派专人与平台对接联系,会员单位基本情况变化和重要人事变更应及时通知平台。如若退会需书面通知,并请交回会员证。退会后原享有的权利和服务亦同时消失。
第三章:会员权利(享受内容重新规划,增加实际服务内容)
第九条:平台会员包括普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副理事单位,分别享有下列权利:
普通会员单位:
(一)可以免费获得平台面向全体会员统一发布的资讯信息;
(二)可以免费参加平台组织的开放性工作会议(全年二次);
(三)可以优惠价格享受平台提供的有偿服务(培训、技术咨询、产业规划、项目咨询、国际交流等);
(四)按平台章程,监督平台的重大决策事项。
(五)在平台主导的相关展会中享有优先获取展位的权利;
常务理事单位:
除享有普通会员单位的上述权利外,
(一)可推荐一名代表担任平台理事;
(二)可参加平台组建的工作组,提议工作组的负责人;
(三)有权参加平台组织申报的行业和国家项目及奖励评定;
(四)按照约定对平台技术成果持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和优惠权;
(五)优先参与平台争取到的国家或地方相关课题;
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
除享有理事单位的上述权利外,
(一)有权优先参加平台组织申报的行业和国家项目及奖励评定;
(二)在平台开展的宣传活动、行业大会、展会中优先享有展示机会。
第十条:理事单位由普通会员单位根据权利义务要求自主申请担任,首届理事单位由参与平台组建的各单位组成;副理事长单位由理事单位根据权利义务要求自主申请担任;理事长单位由主要发起单位产生。
第十一条:按时足额交纳服务费后当年还可享受以下服务:
1、享受“锄禾网”网站优惠。入网价格享受九折优惠,网站广告价格享受八折优惠;
2、理事单位:除享受会员单位的服务外,赠送国际中医农业平台相关刊物;
3、副理事长单位(生产企业):除享受理事单位的服务外,另赠送当年的锄禾网站免费会员资格,有效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止;副理事长(仅限本人)参加平台主办的会议或论坛相关活动的,免收会议费;
4、其他副理事长单位(如行业平台、大专院校、媒体等)仅享受理事单位的服务。
第四章:会员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如下规定:
(一)遵守平台章程、执行平台决议,按期及时交纳服务费;
(二)平台所有成员遵守平台统一对外原则。平台对外咨询、服务和指导等所有工作,均以平台或平台常设机构的名义进行,任何个人(个体)不得以平台名义从事自我谋利等有损行业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
(三)平台会员需指定专人负责同平台秘书处联系,完成平台委托的信息报送等工作,积极参加平台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对平台内部讨论的问题,在尚未正式公开对外发布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五)共同分担平台工作开展所需经费,按照平台理事会的要求开展工作,为平台提供所需技术、人力和物力保障;
(六)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应为平台组织相关工作、经费筹措提供支持,并协助开展调研、科研、出版等工作;
(七) 在项目(专题、课题)启动后、阶段目标完成之前,平台成员不得随意退出平台。一旦被批准退出平台时,应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确保正在执行项目(专题、课题)总目标的实现;
(八) 不得设置障碍影响平台技术成果的转移和推广。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业经首届理事会讨论通过,解释权属平台秘书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