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阳香茶”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发表于: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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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松阳香茶”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核准注册,正式成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我县继“松阳银猴”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之后,茶产业品牌培育的又一硕果。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松阳香茶,产量占我县茶叶产量的80%以上,产值占50%,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松阳香茶’获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将受有关法律保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任何经营户未经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松阳香茶”证明商标,即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据了解,目前,我县已累计培育茶叶类商标123件,其中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5件、市著名商标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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