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苹果品牌价值94亿!全国农产品品牌中跃居第二

发表于:2018-02-08

      从烟台市农业局获悉,近日,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与国家农业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2013年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排行榜,“烟台苹果”品牌价值再创新高,达到94.05亿元,在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中跃居第二,连续5年稳居中国果业第一品牌。此外,“烟台大樱桃”品牌价值30.5亿元,进入全国区域农产品品牌4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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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由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开展,采取消费者抽样调查、文献调查、品牌建设主体的电话访谈和问卷调研等方式,从品牌标志、品牌创立、品牌保护、品牌荣誉、品牌管理、品牌宣传、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品牌地位等9个方面对国内区域公用品牌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由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与国家农业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每年发布一次“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排行榜”。

   
        自2009年开展区域品牌价值评估工作以来,烟台苹果以独特的风味、悠久的历史、严格的管理、标准化的生产、统一的标志、有力的宣传、发达的产业,在每次区域品牌价值评估中始终位居中国果业第一品牌,这次更是跃居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第二位。

   
        据了解,近年来,烟台市各级始终把农业品牌化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宣传推介,着力叫响高效特色农产品“烟台品牌”,逐步形成了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经济的农业发展新格局。截至目前,共培育烟台名牌农产品92个,获中国驰名商标23个,中国名牌农产品12个,山东名牌农产品50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个。以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莱阳梨、龙口粉丝为代表的地域农产品品牌享誉海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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