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黄河鲤鱼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发表于:2018-03-08
高青县自2013年4月份向当地工商局提出注册“黄河鲤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经过一段时间的材料整理、上报和专家论证,最终通过了国家商标注册局对高青县“黄河鲤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审查,目前高青县“黄河鲤鱼”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被批准注册,高青黄河鲤鱼正式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填补了全县水产商标的一项空白。
地理标志产品是一个特殊的商品,具有鲜明的地域特性,除了一般的经济性以外,它还具有历史文化的传承。对区域优质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保护,是促进地方经济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黄河鲤鱼”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可有效提升高青县黄河鲤鱼的品质和层次,对当地渔业经济的发展起到良好的品牌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