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强调落实从业禁止等惩戒措施

发表于:2019-06-25

本网讯(记者杨梦帆)为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前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今年,将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推动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9年食品安全的重点工作将在21个方面进行提升,包括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等。

  为发挥打假“利剑”震慑作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工作安排》提出,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依法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

  据悉,为增强食品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中对主管人员从业禁止、终身禁业有明确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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