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区域品牌示范区建设项目开始申报

发表于:2020-04-10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0年度区域品牌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凡是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其业务范围与区域品牌示范区建设工作相关,或是获得区域品牌示范区所在镇街(园区)人民政府推荐的均能成为申报人,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具备建设区域品牌示范区申报主要条件的组织最高资助额100万元,以及对获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按其当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最高不超过市级地方留成比例给予资助,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根据规定,获评中国商标金奖的,对中国商标金奖中的商标创新奖、商标运用奖获得者最高资助500万元;商标保护奖获得单位最高资助200万元,若获得者为个人最高资助20万元。

  记者 庄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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