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农法】四不原则详解-福冈正信
什么是“自然农法”?福冈正信先生指出:“自然农法是自然之道”,简言之,“即不耕地,不施肥,不除草,不用农药”。认为“自然农法具有节能、省本、高产、无公害、土地越种越肥等优点,这一切都是科学农法无可比拟的”
1、大量使用农机具耕地,破坏了土壤团粒结构和表土草皮,造成土壤板结,致使土壤腐殖质欠缺,封闭了微生物的通道,降低了肥力,同时加剧了水土流失,不利于保肥保水。
2、土壤本身具有自耕能力,无需人类来干涉。很多未经开垦的土地上树木高大繁茂,而多次耕耘过的“熟化土壤”只能培育出短小的农作物。这是因为农机具耕地深度只有10-20cm,而绿肥和杂草的根深可达30-40cm。根系越深,水肥可深进下层,根系死处,又增加了土壤的腐殖质,促进了微生物的繁殖和土壤结构的形成。
主要是提倡不施化肥。因为在田地里大量使用化肥,就会杀死土壤中的大量微生物,破坏它们之间的竞争与循环,使土壤发生混乱,导致农作物生长弱化,减少其抵抗性,易患病虫害,祸害无穷。
施用化肥还会导致微量元素的欠缺。一旦微量元素失衡,施肥再多也是无用的。农业科学研究标明。土壤本身具有自肥的能力。地球表面的岩石,经过风雨而形成土壤,栖息着各种微生物,杂草丛生,巨木繁茂,使土壤变黑,成为肥沃的土壤。相反,人们耕种的土壤,尽管年年增施大量化肥,土壤却越来越瘦。
即反对使用除草剂除去杂草。也就是说,肯定了杂草是有其存在价值的。从自然眼光看,是无所谓杂草的,在森林中,上有乔木,下有灌木,灌木下有杂草,杂草之下又有鲜苔,它们之间形成有机的合理的生态结构,构成一个立体的生物圈。
如果田地里没有杂草,也就不可能形成肥沃的土壤。同时,也会招来风蚀、水蚀,造成水土流失。农田沙漠化的道理就在这里。使用除草剂去清除杂草,可能造成原有杂草的抗药性,迫使人们再去开发新的除草剂,使除草陷入恶性循环的困境中。
不使用有毒农药杀死植物的病虫害。所谓益虫与害虫,是以人类的功利观点作出的价值判断,从自然观点来看,是无所谓害虫的。而使用农药除掉病虫害,则会受到大自然的无情报复。
例如,使用飞机喷洒杀虫剂,虽说抑制了树木的黑斑病,同时也杀死了分解落叶的许多微生物和细菌,使枯枝落叶得不到分解,直接影响松树的生长。使用农药防止了白菜、萝卜的细菌性软腐病,虽说杀死了软腐病菌,同时也杀死了抑制软腐病发生的其他细菌,反而使软腐病更加猖獗。同时农药对于环境的危害也是不可估量了,早期使用的DDT已经明令禁止了二三十年,但是现在在珠穆朗玛峰这一环境仍然可以检测到DDT的存在。
“自然农法”这一构想是为现代农业所找出的一条理想之路,完全得益于道家的“自然无为”哲学思想,人类的想法、眼界是有局限性的,往往会因眼前的利益而使用某一种方法,直至时间来证明这种措施的危害性,而危害得以修复则更要花费更大的精力和经济。所以我们要真心去亲近自然,放弃一切人为手段,以自然取代人为i,这都是基于自然农法的哲学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