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化肥厂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控制

发表于:2016-02-02

 1月18日,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下发VOCs污染源排查及治理工作方案,以先进技术为措施,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控制。 

  VOCs是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是空气污染的来源之一。为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控制,这个厂重点对原辅材料和产品、生产工艺、VOCs排放环节、治理措施和效果、VOCs排放量和VOCs物质清单展开排查,切实摸清VOCs排放状况。 

  在此基础上,化肥厂强化生产、输送、进出料、干燥以及采样等易泄漏环节的密闭性,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工艺废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处理,处理效率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化肥厂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设施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等方式,严禁喷溅式装载。在废水废液废渣收集、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对逸散VOCs和产生异味的主要环节采取有效密闭与收集措施。加强非正常工况污染排放控制,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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