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失独”家庭需要平等关爱

发表于:2016-04-21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卫计委印发文件,统一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同一水平。

 

     我国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号召,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近年来,在对“失独”家庭的扶助上,为计划生育同样作出贡献的农村,扶助标准却明显低于城镇,这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此次统一城乡家庭“失独”扶助标准,正是解决这个问题,对于关怀“失独”家庭,促进城乡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失独”是一个家庭最大的伤痛,对他们的帮助是全社会的责任,统一城乡扶助标准只是第一步,还应为他们提供心理抚慰,实现“自己的养老院”等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政府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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