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激”讨薪方式要被叫停

发表于:2016-04-27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审议《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根据“草案”,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过激”讨薪方式要被叫停。对此,你怎么看?

 

     初衷虽好,落地尚难

 

     每一位被欠薪农民工的背后,都藏匿着一张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农民工在身份认同、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缺失,让其成为一个边缘群体,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农民工艰辛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和认同,“讨薪无门”的悲怆一次又一次地击中人们心中的爱与痛。

 

     可是,“有理也不能任性”。“堵楼讨薪”也好,“拉医院电闸讨薪”也罢,农民工讨薪很容易逾越边界,从“表演性讨薪”升级为“过激讨薪”。

 

      “过激讨薪”看似立竿见影,却隐伏着破坏公共秩序和社会文明的风险。“过激讨薪”不仅会带来安全风险;也会影响正常的社会生产,还会阻碍交通,造成对公共急救资源的滥用。从这点来看,叫停“过激讨薪”,有着良善的制度初衷。

 

     只不过,这项公共政策“落地”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农民工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能够更加便利、更加低成本地拿到自己应得的劳酬。一方面,讨薪的农民工不能“有诉求就过激,一过激就违法”,再合理的诉求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不能忽视农民工的利益诉求,用“堵”和“压”的方式使之演变为过激对抗。只有让利益博弈和法治完善结伴而行、共同成长,“过激讨薪”才会越来越少。

 

      “叫停爬楼讨薪”是本末倒置

 

     要不是走投无路,没有哪个讨薪者愿意以身试法。不要轻易说讨薪者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其实很清楚爬楼讨薪方式是违法行为。

 

     许多讨薪者之所以选择爬楼讨薪,就是因为多方求助无果之后的无奈之举。每个讨薪者在爬楼之前,他们一定是再三权衡了利弊。但凡有其它门路可走,他们一般不会选择以违法的代价来维权,更不会以命相搏。

 

     由此看来,叫停爬楼讨薪有点本末倒置的味道,治标不治本。因为建设施工企业欠薪在先,然后才有爬楼讨薪的出现,前是“因”后是“果”,没有“前因”就没有“后果”。所以,唯有首先有效杜绝建设施工企业欠薪行为,才能避免爬楼讨薪现象的发生。.

 

     事实上,现在关于“过激讨薪”的问题已经有相应法律法规,没有必要再出台这样一个条例。作为一个建筑市场条例,关键还应着重关注建筑行业规范发展,堵上欠薪的制度漏洞,而不是如此这般“想当然”。

 

     多渠道解决欠薪才是根本

 

     从郑州人大审议的《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来看,《条例》虽然要求各施工单位设工资专用账户,但不可能完全管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很多地方都实施过类似的措施,包括要求施工单位向劳动部门交施工保证金等,但真正实施到位却很难。这一做法不能解决因为资金链出现的欠薪发生。

 

     《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表面上看很完美,但是对农民工来说是十分不公的。认为只要有了一个“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农民工就没有理由再通过爬塔吊等讨薪;以为这样就可以对农民工跳楼等讨薪依法处罚了,这显然是太天真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对农民工爬楼等讨薪加重处罚,反而更多地导致欠薪事件的发生,引发更多社会矛盾。

 

     要解决农民工欠薪的问题,首先要严把项目招标关,防止出现层层转包等问题。其次要确保工程款等及时拨付到施工单位帐上,使工程队有钱支付工人工资。再次就是要对“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加强管理,确保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帐上资金不被挪用。另外,在工程发包等过程中,让有关单位缴纳一定的工资预付金。只有多管齐下,确保了工人工资足额及时发放到位,才能让爬楼、爬塔吊等不理性讨薪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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