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跨省打工给交通补贴

发表于:2016-08-12


  昨天,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输出地要对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国家则会适时调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贫困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


  意见提出,“十三五”时期要通过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解决1000万人脱贫,使每个有参加职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都能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


  各地要加强劳务协作,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指导推动省域内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县劳务合作等方式,推进区域间和区域内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组织化程度。输出地与输入地要明确帮扶目标措施,输出地要摸清底数,因人因需提供就业服务,有组织输出劳务,对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对转岗、失业或返乡的贫困劳动力,输入地与输出地要为其及时提供转岗培训和再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各地还要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险水平,促进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贫困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减轻其缴费负担。探索建立政府或集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为贫困人口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的机制。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财政收入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贫困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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