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数量将增加

发表于:2016-10-15

 

     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据介绍,本批试点将适当增加试点数量,每个省(区、市)申报试点数量为2至3个,新增试点数量适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特色较鲜明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

 

     国家发改委要求立足各地区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大胆探索、创新实践,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开展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建设。

 

     同时,将突出试点内容特色。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中心城市建设、城市(镇)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地方文化保护传承、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就一个或多个主题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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