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求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发表于:2016-11-02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1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快制定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并加大对资金的保障力度。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督促贫困县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规划,确保规划项目与本县脱贫攻坚需求相一致、与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相匹配、与部门重点任务相衔接。依据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加快制定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方案要翔实具体,分年度分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等,做到可操作、可考核。

 

  通知还要求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省在收到纳入整合范围的各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含提前下达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其中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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