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直补应谁种地谁享受(两会声音)

发表于:2017-03-09


  “种粮直补要与农户土地经营权一起流转,与土地经营权直接挂钩。”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菱花集团董事长江保安建议,要规范、完善对种粮补贴发放的管理。土地流转后的种粮直补发放给种粮大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真正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具体可由地方土地流转中心负责落实。

  江保安说,为促进我国农业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国家陆续实施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近年来国家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土地流转比例越来越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此举有利于解决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减少、农户分散经营导致土地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

  目前,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基本做到了谁种地谁受益,但是,各地对粮食直接补贴的发放,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是按照耕地承包合同面积补贴到户,不管种粮与否,即使是撂荒的农户也同样享受补贴。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却得不到相应补贴,难以发挥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应有的效果,不利于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粮食的积极性,不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因此,江保安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谁种地谁享受种粮直补,让政策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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