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农业科技园区“灯塔效应”

发表于:2017-04-12

  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加快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建成一批功能清晰、要素齐备、模式创新、上下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的农业科技园区,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结构完善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将农业科技园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科技推广服务”的“灯塔”,带动提升全省农业科技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山东提出,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在山东有特色、有竞争优势的设施蔬菜、特色果品、海水农业、海洋养殖等方面布局新建1-2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10个左右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新建20个左右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时,发挥“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的作用,在所有涉农县建设完善云农场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和全覆盖的村级服务站点,形成线下实体农业科技园区与线上云农业科技服务实时互动、有机衔接的发展格局。

  山东明确,建立推进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撑体系。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在农业科技园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利用社会化、市场化资源推动园区建设。强化各项科技资源、财税政策等向园区集成,吸引各类龙头企业进驻。省级以上农高区推行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普惠制奖励补贴政策,补助经费最高1000万元;对自主研发具有核心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鼓励按照研究开发费用20%的比例给予支持;对园区内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每个企业10万元补助。

       另外,建立园区科技成果转化补偿机制,引导合作银行发放用于转化国家和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中科技成果的贷款,并按照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合作银行风险补偿。同时,通过柔性引进、任务纽带、自主培养、挂职外培等灵活方式,加强园区创新创业人才的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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