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没户口的“黑孩儿”,9种情况可免费落户
你们村有没户口的“黑孩儿”吗?
这种情况确实很少,但小禾老家的村里还真有几户这样的。
那么你知不知道,在哪些情况下,之前未上户口的子女可以重新取得户口呢?
其实,还真有9项情况,可以免费落户:
因父母没有办理《结婚证》且子女是在其父母离开户籍地之后出生,不过能够提供出生证明,在其父母经过补办结婚证之后,便可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能够提供出生证明和父母结婚证,且同时能够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在经过户籍民警调查核实之后,便可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公民出生后尚未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因父母户口从原户籍地迁往现住地,能够提供父母《结婚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便可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被抚养弃婴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并已超过5周岁尚未办理收养法律手续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能够提供本人出生证明或者父母结婚证书,同时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便可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对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场所抚养的弃婴,由民政、公安、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办理出生户口登记手续具体规定;
公民申请补办出生户口登记,父母户口在本省但不在同一户内,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通过省级人口信息库核查无重人,给予核准办理落户手续;
能够同时提供出生证明和父母结婚证书的,便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其他依法应予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要按程序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这9种情况便是未落户农村子女办理落户需满足的条件,农民朋友们只需要满足上述其中任意一项条件,便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