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金融机构对贫困户批量放贷

发表于:2017-05-19

  日前,福建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在农业信贷投入、金融精准扶贫、农村抵押担保等方面加以倾斜,提升金融服务三农的水平。

  建立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主办行”制度,原则上由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主办,负责信贷需求对接。各级人民银行按月开展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投放情况通报,对达标的在再贷款、再贴现等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不达标的实施限制。

  由金融机构会同扶贫部门,在60个有千户以上贫困户的县(市),支持金融机构对贫困户批量放贷,提高风险容忍度,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农村电商、毕业5年内返乡创业大学生的金融支持,推广低门槛、收入证明简化、还款方式灵活的“安居贷”“安家贷”等金融产品。

  健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条件,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规模。创新免担保的信贷产品,发展普惠金融卡、农e贷、简易贷等信用贷款产品,引导涉农贷款重产品和人品,不重押品。

  每个设区市选择两个县(市)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信息纳入“福建省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实现授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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