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二审5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

发表于:2017-05-25

人民网北京5月25日电 (金晨)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5月27日8时30分在第22审判庭公开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2016年4月14日,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遭受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因失血性休克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聊城中院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据了解,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此案,已依法组成由资深法官吴靖为审判长,审判员王文兴、助理审判员刘振会为成员的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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