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产粮大县将试点农业大灾保险

发表于:2017-06-01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刘红霞郁琼源)记者31日从财政部获悉,我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200个产粮大县将在今明两年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以增强适度规模经营农户防范和应对大灾风险的能力。

  此次试点涉及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其中,粮食产量位居全国前三的黑龙江、河南、山东各选择20个试点县,其余省份各选择14个试点县,试点保险标的首先选择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

  据了解,试点工作主要围绕提高农业保险保额和赔付标准,开发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专属农业保险产品。对于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具体标准,由各省份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原则上讲,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经营规模应为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的10至15倍左右。

  财政部鼓励试点地区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保险模式,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具体经验。各地实施方案应报财政部、农业部和保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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