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快立法禁止乙草胺等乳油制剂中有害溶剂的使用

发表于:2015-09-29

针对甲醇作溶剂的乙草胺乳油生产现状,在行业内引起发了关于乳油中有害溶剂、助剂如何规范使用的大讨论。包括农药行业的管理者、乳油产品的应用种植者等,但乙草胺等乳油产品的生产者则表现得更为积极,因为这可能关系着这一类产品的前途,甚至是一些生产企业的命运走向。

一、        在使用者心目中,部分作物的某些病、虫、草害只有乳油才能达到最佳防

治效果,但对乳油中什么溶剂、助剂则不会过多关心。

当我们在讨论乳油中的有害溶剂、助剂时,乳油的使用者,即种植者的心中是怎么想的呢?笔者近来走访了一些种植面积超过百亩的种植管理者,其中有西北的葡萄和苹果等果园,也有北方的玉米大豆等大田,以及华东区域番茄和黄瓜等菜园中的不同作物种植者,通过调查,记者在部分地区发现,在已经有规定禁止使用的作物上,也会有相关乳油产品的身影出现。

但是在问及知不知道乳油中有什么有害成分时,许多接受调查的农民告诉记者:“知道,农药肯定有毒,没毒我用它们防治什么?”在笔者再三强调不是杀虫、除草和防病的有效成分,而是指溶解物质的溶剂时,他们又说:“我们用水溶啊?”可见,目前大多数农民朋友只管乙草胺等乳油有没有防治住他们想要防治的草害或其它病虫害,而其中是否有其它有害成分,却从不会关心。部分技术型的农民,可能会关心药的效果好坏,残留量高不高等,但对有害溶剂使用等问题,则不太了解也不会去深究:“这都是科研人员的事,我们哪懂!”对他们来说,既然是登记过的农药,国家都允许了,还操什么心呢?只要把我田间的问题解决就成了。

二、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正在征求意见的《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标准》中甲

醇等有害溶剂的限量标准,与2013年工信部要用三年实现减少90%以上有害溶剂使用量的《乳油中有害溶剂的限量》没有变化。

为减少乙草胺等乳油中有机溶剂挥发对环境的影响,2006年,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经过调研和专家论证,对削减乳油中有害溶剂带来的危害,提出分三个阶段进行调整的意见,第一阶段中发布了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4 号公告,自2006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请乳油农药企业的核准,第二阶段中工信部《工原(2009)29号》公告规定,从2009年8月1日起停止颁发新申请的乳油产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而在第三阶段,可在适当的时候,除一些只适合制备乳油的农药产品外,停止以苯、甲苯、二甲苯等芳烃类为溶剂的乳油产品生产。这些主要政策的出台,主要是基于乳油溶剂有害性。我国乳油生产中长期使用的溶剂主要是易挥发轻芳烃溶剂,具有毒性较高、易燃、半衰期长、对环境影响大等缺点。除此之外,甲醇等毒性较高的溶剂还具有致癌的可能性。

所以,紧接着的2010年12月,由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提出立项制订《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标准》,2011年4月获得工信部批准立项,开始界定了甲醇等有害溶剂。在借鉴美国、欧盟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管理规定后,确定了乙草胺等乳油产品中甲醇的质量分数不超过1%的一系列限量标准。但在随后,又对甲醇和二甲基甲酰胺进行了较大范围的调整,致使工信部最终发布的52号公告中,甲醇的允许质量分数仍然高达5%。

虽然当时此限量标准制定的目标,是计划通过三年时间使甲醇、二甲苯、甲苯、苯和二甲基甲酰胺等5种有害溶剂的使用量减少90%以上,但是在实际生产中,由于本限量标准不是强制执行的标准,而是推荐标准,致使目前甲醇、二甲苯等有害溶剂超标的现象时常发生。特别是在今年乳油新颁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重新开闸之后,乳油产品登记再次开始涌现,“现在只是新增生产要求严格,并没有强制执行。”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李钟华表示:“但农业部也在加强助剂管理,包括溶剂都有限量,以后肯定要更严格!”

而记者在第八届中国农药高层论坛的政策对话会上,针对这一问题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总农艺师季颖等进行询问时,季颖总农艺师表示,目前为加强农药助剂管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已经起草并发布了《农药助剂禁限用名单》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结束后会适时发布相关公告。而记者发现,在此征求意见稿的《农药助剂禁限用名单》中,大多有害溶剂的限量标准没有发生变化,如甲醇的质量分数仍与2013年工信部发布的一样,保持不超过5%的水平。

三、        主动提升环保水平,生产者开始提前做好清洁、环保生产准备,已经将禁、

限用甲醇等作为乙草胺等乳油等产品的溶剂提上日程。

对使用乳油的种植者来说,乳油一直是不错的病、虫、草害防治工具,而对行业管理和政策制订者来说,如果用其他毒性更低、安全性更高的溶剂,乳油仍然是一种好的剂型。所以,虽然多数乳油的生产者仍在使用甲醇等有害溶剂生产乙草胺等乳油产品时,但据记者调查,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的生产企业,以战略发展的眼光,在相关部门和政策的支持下,已经开始了有害溶剂替代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如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乙草胺产品协作组组长单位,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开始针对性地研究替代技术,并呼吁全社会的乙草胺等乳油产品生产者淘汰甲醇等有害溶剂。

山东科赛基农副总经理李宏元表示,随着乙草胺在花生上禁用政策的出台,科赛基农的乙草胺销量已经从原来的2000吨左右下降到不足200吨的水平,并且由于利润空间越来越狭窄,也会逐渐停止生产。针对生产过程中甲醇作为溶剂的问题,因为科赛基农也早已响应国家的禁限用政策,开始了用松子油来替代甲醇溶剂的研究,并且把有效成分提高到99%的高含量。特别是目前松子油已经下降到4000元/吨左右的水平,甲醇的替代对科赛基农基本没有影响。

另一家乙草胺大型生产企业,常隆化工营销副总经理杨建元告诉笔者,甲醇主要应用于行业下游制剂生产过程,除了甲醇,另一种有毒有害溶剂二甲苯应用得也较多,都是属于禁限用之列的有害溶剂。而年产乙草胺原药10000吨的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虽然公司乙草胺乳油生产不多,但是也开始着手应用一部分植物油来研究和替代。

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厂长李明也表示,虽然应用其它产品会推高最终的产品价格,但是,仍然会应用溶剂油来替代甲醇等有毒有害溶剂。另外如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的孟连军经理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出了目前在乙草胺生产过程中,甲醇的应用量已经大大降低。

包括上述企业在内的广大社会责任感极强的企业,主动地自主响应国家相关规定,积极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应用环保溶剂来替代甲醇等有毒、有害溶剂,这些虽然让作为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乙草胺产品协作组组长单位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薛健倍感欣慰,但是他却并不满足目前甲醇最大含量5%仅仅只是一个没有多大约束力的推荐限用标准,“希望能推动立法将推荐标准改为强制标准”。如果是乙草胺乳油等产品中强制执行的标准,则执行力将会大大提高,同时,也必将推动乙草胺等乳油溶剂的更新换代和绿色环保生产的开启。  

在乙草胺等乳油的整个生产、管理和使用链条中,如果依靠使用者的环保意识来倒推生产者提高环保措施,以目前的农业生产发展状况来说,可能还不太现实。所以,只有在全社会加强环保意识的情况下,政府等相关单位加强监管,逐步提高政策水平,并在责任感及实力较强的企业引领下,才有可能逐步提高整个行业的环保意识和生产水平。希望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不断呼吁可以唤起更多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希望看到本文的相关人士积极参与到甲醇等有毒、有害溶剂的禁限用进程,尽早从乙草胺等乳油产品的生产源头开始控制,实现安全、环保生产和科学合理应用。

但如何实现从源头上开始控制,实现甲醇等有毒、有害溶剂的更新换代呢?除了上述松子油等植物溶剂油之外,有哪些新产品、新技术可以支持实现呢?敬请关注《农药市场信息》的后续报导,也可以直接来电、来函,共同探讨,一起为乳油溶剂的更新换代和再次焕发新的活力而携手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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