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名“大老虎”已领刑

发表于:2017-04-19


2017年以来11名原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获刑

原省部级及以上获刑官员

宣判时间

刑期

受贿金额

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潘逸阳

2017-04-18

20年

8601万余元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

2017-04-13

14年

2303万余元

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谷春立

2017-03-31

12年

4365万余元

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

2017-02-28

9年

710万余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

2017-02-21

15年

2849万余元

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

2017-02-20

13年

1878万余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

2017-02-17

18年

1420万余元

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

2017-02-15

15年

4001万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

2017-02-16

无期徒刑

1.14亿余元

一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

2017-02-09

11年6个月

1218万余元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

2017-01-23

无期徒刑

近2亿元

按获刑时间倒序排列,信息截至2017.4.18,人民网制表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公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潘逸阳以受贿、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2017年以来我国党政系统已有11名原省部级及以上官员领刑,其余10人分别是苏荣、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奚晓明、吕锡文、徐建一、孙鸿志、谷春立、盖如垠。

       上述落马“大老虎”之中,苏荣受贿1.16亿余元,另有8027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共计涉案金额近2亿元;奚晓明受贿超1.14亿元。2人获刑最重,均被判无期徒刑。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9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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