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25号

发表于:2015-12-09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4家单位申报的小反刍兽疫活疫苗(Clone 9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申报的鸡球虫三价活疫苗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同品种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备注

监测期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Clone 9株)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北京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畜牧科学院兽医研究所(新疆畜牧科学院动物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类

(2015)新兽药证字59号

注册

4年

鸡球虫三价活疫苗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二类

(2005)新兽药证字7号

变更注册:变更试行规程和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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