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最快有望明年初启动

发表于:2015-12-26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要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现行生育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建议。国务院适时提请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如若通过,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能生几个?

——提倡两个孩子,不再强制避孕

草案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增加一条,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据悉,按照之前的生育政策,再婚家庭、生育的第一个孩子有残疾等情形下,可以生育二孩。“全面二孩”落地后,如果出现两个孩子都有残疾等特殊情形,各地将研究具体办法,安排生育三孩。

随着生育政策调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也进行改革。删除夫妻应该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福利咋办?

——晚婚晚育奖励取消,独生奖励老人老办法

为了修改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晚婚晚育假变更为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政策,生育假都会延长,不受年龄限制。但到底能延长多少,需要看各地具体规定。

独生女子奖励方面,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啥不能干?——禁止买卖精子、卵子,禁止以任何形式代孕

全面二孩政策受到广泛关注之后,“冻卵”、“代孕”等字眼也时常见诸报端。此次草案明确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

草案中还增加一条,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伦理审查机构以及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具体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这意味着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均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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