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鸟类,也要保护农民利益

发表于:2016-05-30

 

     近日,陕西省壶关县几个偏僻乡镇的村民被鸟搞得愁眉苦脸,许多农民家春播膜覆玉米大豆等,经常被麻雀、野鸡等啄食,而有些鸟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随意捕杀,虽然大部分农民投了种植保险,但鸟类啄食不在保险投保范围内,无法理赔。

 

     既要保护鸟类生存,也得让农民利益不受损,成了一道待解难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其一,会造成“鸟害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直接影响农民增收;其二,农民受麻雀、野鸡之害缺乏解决良方,日子长了难免失去耐心,可能会出现捕杀的现象。无论出现哪种情况,都是人们不愿看到的。

 

     当地管理部门应给予农民更多的技术和人力支持,帮他们建立完善的驱鸟手段,在此基础上,还应落实完善相应配套损失补偿政策,进行农业保险创新等。总之,不能让农民独自承担保护野生鸟类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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