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7.14亿元实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

发表于:2015-11-24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2015年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农机局,筹措财政资金17.14亿元,比上年增加1.04亿元,继续在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截至目前,全省补贴总体进度已接近97%,共补贴各类农机具19.06万台(套),受益农户15.79万户,带动农民和农机生产经营组织购机投入30.31亿元。从补贴机具类型看,今年大中型农业机械需求仍比较旺盛,累计使用补贴资金13.6亿多元,超过补贴资金总额的80%。现在各市已全面进入重点核实结算阶段,预计11月上旬可完成年度任务。

  据了解,2004年国家在山东省启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十二年来,山东省财政累计筹集92.71亿元,支持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80多万台套。自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农机总动力发展到1.31亿千瓦,比政策实施前的2003年增长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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