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质量风险相对突出

发表于:2017-03-15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关桂峰)北京市质监局14日公布2016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情况。其中,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风险相对突出。针对缺陷产品,质监部门启动召回,要求生产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产品。

  据了解,质监部门共监测流通领域标称北京市企业生产的家用电器、玩具、眼镜、机动车零部件及用品等44类工业产品996批次,共检出158批次样品不符合标准或相关规定。空气净化器、汽车玻璃清洗液、软体家具、食品用塑料制品等8类产品质量风险信息较多,约占总数的14.5%。部分空气净化器产品存在净化效能、电源线连接和外部软线、抗菌率、噪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洁净空气量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问题。
  北京市质监局已责成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查明不合格原因,清理库存产品,立即进行整改,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安全。部分企业积极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分别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消除或防范了风险的发生。对于确认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质监部门采取了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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