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农渔部声明:阿曼水域禁止拖网渔船作业
发表于:2017-03-17
阿曼农业和渔业部指出,近日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关于阿曼水域拖网渔船作业的视频对阿曼有关渔业政策造成误导,视频有关船只不是阿曼注册船只,作业地点不在阿水域。
农业和渔业部强调,在第20/2009号关于禁止在阿曼实施底拖网捕鱼的部令出台后,阿曼水域不存在任何外国拖网渔船。农渔部与海上安全中心合作,监测所有进入阿曼水域的船舶,海军安全中心与阿曼皇家空军通过侦察机监测阿曼海岸,同时亦促请渔民举报任何违规行为。根据上述部令,底拖网渔船于2011年6月完全迁出阿曼水域。
渔业事务次大臣哈迈德·奥菲表示,农渔部将严格监管阿曼水域非法捕鱼,特别是金枪鱼。阿曼皇家空军及海军对非法捕鱼作业予以联合监视和查处。阿曼将严格保护200海里内水域。外国渔船在领海以外区域捕捞,是被粮农组织及海洋法所允许的,有能力的国家可以在公海捕鱼,但对于金枪鱼,必须配合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做好记录。渔船及其作业能力必须注册,并记录捕捞量,不能非法作业。
底拖网和类似捕捞工具对鱼类和海洋环境伤害巨大,因为其捕获幼鱼,损害海床并导致过度捕捞。由于重型底拖网在海床上拖曳,对海底结构造成大规模破坏,包括珊瑚破碎,鱼类栖息地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