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发表于:2017-03-28

  新华社郑州3月28日电(记者孙清清)记者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河南近日下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将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河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2876万人,2016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万人。近年来,河南不断加大农民工市民化工作力度,以落实户籍、住房、教育医疗等政策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将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其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随迁子女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享受免学费待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深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与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的基本住房权利。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探索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补贴的方式,支持其承租市场住房。
  为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通知提出,对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享受以土地为发放依据的各类农业补贴;省财政还将建立专项资金,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情况、各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情况等,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地方和中小城镇倾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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