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区市居民均可在湖北异地办理身份证

发表于:2017-04-05

  新华社武汉4月5日电(记者梁建强)据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通报,4月5日起,湖北全面开通国内31省区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除港澳台地区外,外省居民补领、换领身份证,均可在湖北办理,不用再返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7月以来,湖北先后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河南等23个省份开通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4月5日,湖北又正式开通了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西藏、青海、新疆等8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
  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外省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湖北补领、换领的,当事人可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或旧的居民身份证(因丢失补领的不需提供),到湖北省内312个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无须再返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实现“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
  目前,312个异地受理点的详细地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已经在湖北省公安厅官网公示。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