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发表于:2017-04-11

       新华社南昌4月1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袁慧晶)记者从江西省民政厅获悉,今年江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将大幅提高。其中,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超过每人每月300元。

       2017年,江西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30元,增长10.41%;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增长12.96%;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425元,增长18.05%;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320元,增长10.34%。
       江西省民政厅要求,各地的提标提补时间须从1月1日起计算,并在4月底前完成提标提补工作;发放给民政服务对象个人的各项补助资金,必须实行社会化发放;严格对象认定、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听证评议、审核审批等环节。
       对低保对象中的常补对象应按照低保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低保对象中的非常补对象应实施差额救助的,按照家庭收入与保障标准之差确定救助金额,不得普调,更不得平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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