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对农村贫困患者实施"先诊疗后付费"

发表于:2017-05-15

  记者15日从黑龙江省卫计委获悉,为减轻农村贫困患者就医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这个省将针对几类群体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可享受这种服务模式的对象,包括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实施区域为全省各县市农村贫困患者所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符合享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条件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交纳住院押金。按照相关程序,与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也将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每日向患者提供治疗措施、治疗费用清单,并由患者签字确认。对恶意拖欠费用者,待其再次住院时,将不再按“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办理手续。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