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布废止804个文件

发表于:2017-05-16

  新华社合肥5月16日电(记者程士华)为推进简政放权,安徽省近日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对804个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记者从安徽省政府获悉,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省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安徽省政府从2016年起用2年时间,对建国以来印发的省政府文件分批次进行全面清理。
  经过第一阶段清理,安徽省政府决定,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804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记者在宣布失效的767件省政府文件目录中看到,这批文件涉及文化、交通、社区服务等多个方面,比如《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2〕3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02〕7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的通告(皖政〔2002〕71号)》等。另外,还有37件涉密文件按规定另行通知。
  安徽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地区本部门印发的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完)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