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河北部分企业存在较严重环境违法

发表于:2017-05-30

  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今天通报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5月28日,23个督查组共检查319家企业(单位),发现251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企业问题88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7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30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26个。

  督查组在近期执法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还存在较为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督查组在检查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区新玻尔瓷业有限公司时发现,该企业正在对喷雾造粒干燥塔脱硫脱硝设施进行改造,但改造期间未停产。企业在没有脱硫脱硝设施的情况下,持续生产。

  督查组对企业除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除尘控制台上赫然写着“开布袋”和“直排”两行字,而控制旋钮正是指在“直排”位置。

  检查发现,该企业将其中一个干燥塔烟道拆除,改为近地面直接排放,采用喷雾方式降低粉尘,但厂区内仍然污染严重。

  而另一个干燥塔进入脱硫设施前的烟道顶部被开了三个孔洞,未经处理的废气从这三个孔洞直接排放,粉尘在整个厂区上空弥漫。

  此外,督查组还发现河北省沧县隆鑫强力加气砖有限公司、南和县顺发建材有限公司烟气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及时添加脱硫剂,脱硫循环浆液呈强酸性。

  上述问题督查组已移交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查处。环境保护部要求,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一起,切实保证大气督查强化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遏制环境污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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