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等六地开展首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发表于:2017-07-27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函确定第一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地方,决定首批在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深圳、湖南长沙、江苏苏州、上海徐汇区等6个市(区)级层面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期限为1年。

  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旨在通过在试点地方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在纵向上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链条,在横向上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综合效应,推动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符合知识产权发展的内在规律,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和惯例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更加顺畅、执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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