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垃圾”走私呈现三大特点

发表于:2017-08-01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记者林晖)记者1日从海关总署获悉,当前全国“洋垃圾”走私呈现三大特点。

  “洋垃圾”一般指禁止入境的固体废物。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介绍,当前“洋垃圾”走私的区域性特点突出。2013年以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所在海关累计查处走私废物案件400起,查证涉案废物117万吨,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废物总量的73%和61%。
  同时,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进口固体废物问题突出。张广志介绍,有的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证后卖证、卖货;有的买卖、利用他人许可证进口固体废物,将进口货物卖给无加工利用资质的企业。
  此外,以伪报、夹藏等方式走私“洋垃圾”时有发生。有的在申报进口时,以伪报产品名称方式,将国家禁止进境的废物伪报成与其外观相似的其他货物,并提供虚假单证,逃避海关监管;有的在申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货物时,夹藏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 
  “我们将密切与公安、边防、海警、环保、商务、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联系配合,严厉打击治理‘洋垃圾’走私及国内非法加工销售行为。同时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监管和专项稽查,持续加大打击货运渠道藏匿、伪报走私和海上偷运走私力度,坚决把有毒有害废物拒于国门之外。”张广志说。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查获走私固体废物刑事案件146起,查证涉案废物26万余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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