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通告3批次药品不合格

发表于:2017-08-12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李松、陈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标示为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合格。相关企业被要求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根据通告,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原太原制药厂)生产的批号为160102的葡萄糖酸钙片,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82721的沉香化滞丸,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05604的沉香化滞丸。不合格项目包括重量差异、装量差异、溶散时限。

  食药监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