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涉贫案件专项立案、上门立案

发表于:2017-08-23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提出了14条具体措施,从审判、执行、监督、保障、便民、帮扶等方面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扶贫领域,实行涉贫案件专项立案、上门立案、远程开庭、巡回审判。

  《意见》要求,河南各级法院要加强涉贫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审理涉贫刑事案件,精准打击侵害贫困群众的刑事犯罪;同时依法严惩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着力保护涉农资金安全,确保贫困群众权益得到维护。另外,依法妥善审理涉贫民商事案件、涉贫行政案件、涉贫环保案件等,形成解决涉贫案件执行的合力,坚决打击逃避债务行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意见》还要求河南各级法院不断优化司法功能,打造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实行涉贫案件专项立案、上门立案、远程开庭、巡回审判等便民诉讼服务,打通司法服务贫困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满足贫困群众司法需求;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完善民主议事规则和乡村管理工作规范,通过健全“法官联系点”“驻村工作室”和举办法律培训班,形成预防犯罪和化解矛盾的合力,从而推动贫困地区民主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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