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瘦肉精未超3.2微克/公斤不危害健康

发表于:2017-09-11

  近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所抽样品中有3批次畜肉克伦特罗不合格,原卫生部整顿办函〔2010〕50号文件中将克伦特罗列为非食用物质,在畜肉中应不得检出。现将风险解读如下:

  克伦特罗属β-受体激动剂类药物,俗称“瘦肉精”。该类药物能够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

  整顿办函〔2010〕50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克伦特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非法使用克伦特罗会造成其在畜产品中残留,影响畜产品安全,进而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CAC规定克伦特罗的ADI值为0.004μg/kg体重,即一个体重60kg的成人,每天通过饮食摄入不超过0.24μg的克伦特罗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依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成人每天推荐食用畜禽肉类总量为40~75g。按照每天食用75g畜肉计算,只要畜肉中的克伦特罗含量不超过3.2μg/kg就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畜肉中检出克伦特罗的可能原因为动物食用了含有克伦特罗的饲料。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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